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科技厅官网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8/3/cc0c3062f02e43ec88ac17c3c2b566e4.shtml)。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65名左右全职在川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创业人才,单列一定指标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在川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科技企业人才、省级“技术总师”和市级“科技副总”,支持入选者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推动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难题,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和应用项目,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支持每位入选者一次性资金20万元。支持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申报要求(详见科技厅官网通知)
❊申报单位要求(详见通知)
注意:(1)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注: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或四家医院之间联合申报,也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盖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2)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所有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应提交自筹承诺,需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6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6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人才可放宽到硕士学位。
(4)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项;或获国家(国防)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授权(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动植物新品种权(排名前二)不少于1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省级“技术总师”和市级“科技副总”应已与派驻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实际到岗开展科研工作。
同一年度(2027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7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重点方向和领域:
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与软件、信息服务与安全、先进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航空与燃机、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节能环保与清洁能源、绿色化工、先进材料、生物安全与药物、现代中药、医药设备、农产品及精加工、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轻工纺织。
❊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周期为2年。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和《附件材料参考清单》要求,在线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注: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请进行伦理审查备案并在附件处上传备案表,立项后须取得伦理审查批件后方可实施相关研究。
5.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科技厅不受理涉密项目。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四、申报名额
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我校可限额推荐12个(含附属医院),校内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五、申报推荐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2027年四川省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申报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填写涉密内容。
(二)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无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违规违纪等方面问题,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过民主推荐等程序,提出推荐人选。
(三)材料报送。各二级单位请于2026年8月28日17:00时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办公室),逾期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申报书(系统导出),纸质件一式3份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
3.附件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7),纸质件一式1份
4.关于推荐人选师德师风等的情况说明(附件5),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jkscu339@163.com
(四)校内评审。科研院将视校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正式报送事宜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
(五)正式填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在系统完善《2027年四川省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申报书》,提交后由申报单位审核推荐。
(六)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7时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形式审查。
(七)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审批单》,请单位汇总后于2026年9月8日前提交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六、联系方式
科技厅联系人:
申报政策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639019、028-86663608、028-86728520;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
四川大学联系人:
田老师,85403107;陈老师,85403103。
附件:
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供参考)
2. 2027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并在系统上传;无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填写)
3.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模板)
4. 2027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汇总表
5.关于推荐人选师德师风等的情况说明
6.项目申报审批单
7.申报书附件材料参考清单
科研院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