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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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要求,每年11月左右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向专业机构报送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密切关注对应专业机构或牵头单位的通知,登录国科管系统查看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务必注意年度报告填报截止时间,逾期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完成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报信息采集周期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填报流程

请校内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各参研单位的课题负责人按时填报课题年度报告;请校内各课题负责人及时通知各参研单位的子课题负责人上报年度完成进展数据,由课题负责人汇总后填报课题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填报实行逐级上报制,由课题负责人填报课题年度报告,提交后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年度报告汇总完成项目年度报告,提交后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并提交至专业机构。

请严格对照项目(课题)任务书指标要求,整理年度研究资料及成果,如实填报进展情况。如有涉及技术路线、参研人员、依托单位发生变更等重大调整事项,应在年度报告中如实说明。如有不实,造成的不良影响由项目(课题)组自行承担。

各参研单位负责人需在填报的数据和材料上签字并对数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所有原始材料均由项目(课题)负责人保留,不得遗失,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年度报告是项目检查和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国科管系统中一旦提交至专业机构后将无法修改,请务必确保报告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

请项目(课题)负责人务必加强对参研单位的研究任务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年度总结和后续工作计划安排,保障项目(课题)的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填报注意事项:

1.经费投入情况

首次填报年度报告的项目(课题),年度支出数统计期为项目开始时间至2025年10月31日;其余项目(课题)年度支出数统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请确保经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支出的合理性,避免应影响后续结题审计。

2.人员投入情况

总人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人员=博士+硕士+学士+其他学历,且总人数≥总人年,请以此标准自查后提交。

3.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国科管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后(提交状态为提交申报单位管理员),请及时联系科研院项目主管进行审核提交。

四、科研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力玮 85406815

望江校区行政楼34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0月31日

科研项目

关于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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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0-31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要求,每年11月左右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向专业机构报送项目(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密切关注对应专业机构或牵头单位的通知,登录国科管系统查看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务必注意年度报告填报截止时间,逾期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完成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报信息采集周期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填报流程

请校内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各参研单位的课题负责人按时填报课题年度报告;请校内各课题负责人及时通知各参研单位的子课题负责人上报年度完成进展数据,由课题负责人汇总后填报课题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填报实行逐级上报制,由课题负责人填报课题年度报告,提交后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年度报告汇总完成项目年度报告,提交后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并提交至专业机构。

请严格对照项目(课题)任务书指标要求,整理年度研究资料及成果,如实填报进展情况。如有涉及技术路线、参研人员、依托单位发生变更等重大调整事项,应在年度报告中如实说明。如有不实,造成的不良影响由项目(课题)组自行承担。

各参研单位负责人需在填报的数据和材料上签字并对数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所有原始材料均由项目(课题)负责人保留,不得遗失,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年度报告是项目检查和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国科管系统中一旦提交至专业机构后将无法修改,请务必确保报告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

请项目(课题)负责人务必加强对参研单位的研究任务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年度总结和后续工作计划安排,保障项目(课题)的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填报注意事项:

1.经费投入情况

首次填报年度报告的项目(课题),年度支出数统计期为项目开始时间至2025年10月31日;其余项目(课题)年度支出数统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请确保经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支出的合理性,避免应影响后续结题审计。

2.人员投入情况

总人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人员=博士+硕士+学士+其他学历,且总人数≥总人年,请以此标准自查后提交。

3.项目(课题)负责人在国科管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后(提交状态为提交申报单位管理员),请及时联系科研院项目主管进行审核提交。

四、科研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力玮 85406815

望江校区行政楼34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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