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铝合金、磷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s://kjt.yn.gov.cn/xwdt/tzgg/202609/t20260908_4202382.html)。现将校内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立足云南铝土矿、磷矿资源优势,聚焦云南绿色铝、磷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关键核心问题,重点围绕常温制氢铝合金、高性能铝合金设计、磷矿绿色高效采选与提取、非传统磷酸加工等前沿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壮大云南特色铝基新材料与精细磷化工产业,为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绿色铝谷和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创新高地、国家绿色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科技支撑。
二、申报方向(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一)铝合金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方向
1.常温制氢铝合金的成分设计及制氢反应调控机制研究
2.再生铝合金杂质元素作用机理研究与性能发掘利用
3.增材制造专用低成本高性能铝合金设计与强韧化机制研究
(二)磷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基础研究重点方向
1.磷化工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体系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2.烷基磷酸酯绿色合成催化剂调控机制与分离提纯技术研究
3.无氯磷源制备电池级六氟磷酸锂的反应机制与连续流调控研究
4.磷石膏基多元固废制备捕碳新材料及其土壤改良效应研究
5.磷煤耦合气化炉优化设计与多物理场协同机制研究
6.黑磷连续化制备催化剂稳定化设计与作用机制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坚实工作基础和较强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研发团队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含中央驻滇单位)。鼓励省内外具有相关领域一流研发水平,具有整合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牵头申报,云南省以外的单位牵头申报本通知项目,应与云南省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或重点企业合作申请,项目应用场景应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全职在职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科研人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具有人社部门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等,或主持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A类(含原杰出青年项目)、青年项目B类(含原优秀青年项目)的研究经历,并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实施工作。
3.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在研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通知项目。
(二)相关要求
1.根据申报方向下所列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方向所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指标。同时应避免项目名称过于宽泛、研究内容偏大求全、考核指标背离核心任务,且不得与以往项目雷同、重复。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头申报。
2.本通知项目根据项目经费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经费选择对应项目类别。项目总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下的为“重点项目”,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申请书和经费预算书中只需填写项目总经费,不需填写经费明细。项目总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项目”,须填写经费预算书,并加盖公章后上传,预算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强度,杜绝研发经费与研发任务不匹配。
3.牵头或参与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4.合作申请本通知项目的,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含),且须提供含各方单位加盖公章的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项目组成员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
5.企业牵头申报的重大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1:1。自筹经费必须使用货币资金,不得用固定资产等冲抵,并签订自筹资金承诺书。自筹经费必须按合同书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到位,且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70%,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为研发投入能力突出的新成立创新企业,可提供相关能力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6.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照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若存在请托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云南省科学技术活动评审请托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
7.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凡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强化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责任制,防范科研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涉及AI研究内容的,需要充分考虑AI伦理。
8.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XXX(项目编号)”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Yunnan Fundamental Research Projects (grant NO. XXX)”。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
9.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阶段无需递交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选择“四川大学”,推荐部门选择“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不得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不得涉密材料部分遮挡后上传。
四、申报方式
(一)限额申报。每个申报方向学校可推荐申报1项。各二级单位每个申报方向可推荐申报1项,请组织本单位申报,确定推荐项目后,收集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16时前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个人申报、超额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
2.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选择基础研究计划下“重点特色产业基础研究项目”进行分类在线填写并导出。纸质件一式4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
3.项目申报审批单。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
(二)正式填报。科研院将视校内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收到通知后,请于2026年10月5日(星期一)12时前在系统完成申报书上报(附件请按系统要求上传,需要盖章的材料请提前办理盖章)。提交后关注系统状态,如被退回,请参考审核意见完善后及时上报。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8时正式关闭。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处室
云南省科技厅基础前沿处
李超,0871-63168640;罗珊珊,0871-63163187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400-161-6289(负责系统注册、填报操作指导)
云南省科技厅信息中心:
0871-63133894(负责系统故障处理)
(三)四川大学科研院
校内申报流程咨询
028-85403107、85403103
附件:
1.申报方向
2.项目申报汇总表
3.联合申报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无论牵头还是参与)
4.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校内使用,需要四川大学在自筹资金承诺书上盖章的需提交,此文件无需上传系统;合作单位出资的无需提交)
5.项目申报审批单
(校内使用,牵头申报项目需提交,此文件无需上传系统)
科研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