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期,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多个项目指南申报通知,部分项目区外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亦可牵头申报。为做好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西藏科技厅项目指南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完成申报。
注意:各项目申报要求不尽相同,本通知仅对部分重要事项进行摘录着重提醒,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拟申报项目对应的通知和指南,符合申报资格可按流程申报。
一、项目指南
本次共发布以下33个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东西部科技合作与国际科技合作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第二次青藏科考成果转化应用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科学技术普及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5.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6.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县域创新能力提升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7.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大科技咨询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8.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项目、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9.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特色农牧产业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科技重大专项、高效丰产栽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与技术集成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0.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高原农业种质资源选育与利用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高原常见多发病防治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清洁能源产业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科技重大专项、高原能源综合利用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新型电力系统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数智文旅产业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科技重大专项、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5.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绿色智慧矿山科技重大专项、矿山智造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6.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高原灾害防治、高原安全生产、高原应急救援等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7.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建筑建材产业创新与技术集成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8.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高原轻工产业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9.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城市更新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0.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高原生育健康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高原“四大慢病”防治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高原传染病防治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藏医药产业创新与技术集成科技重大专项、藏药材保护利用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藏医基础理论传承创新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藏医药标准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低空经济产业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边贸物流产业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数字经济产业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氢氧产业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5.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高原疾病防治新药创制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6.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工业数智化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7.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交通科技支撑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8.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成矿规律与勘查技术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9.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能源局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气候变化与双碳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30.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生态安全与环境治理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3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绿色生态发展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3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3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高校学科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二、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项目负责人在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gl.xizangsti.cn)“通知公告”中获取各指南通知及附件材料(须提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工作单位请关联“四川大学”;操作手册及视频教程已在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发布,可供查阅学习),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
3.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中,申报经费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或网络视频进行申报答辩。
三、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区外部属高校,中国科学院属科研院所和分院,国家机关部属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审核推荐。
注:四川大学及附属医院的项目负责人,可依托四川大学作为申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要求)。
2.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四、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同一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项目、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指南方向。
2.对项目申报人按相关规定实行限项管理,同一项目申报人同期主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2项),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以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组织实施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在实施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含技术首席科学家和行政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允许申报所有项目(重大战略咨询、科学技术普及、揭榜挂帅除外)。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和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2027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二)项目申请单位(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区内外申报项目的企业须注册1年以上,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只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即同一指南方向,四川大学仅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请务必按照校内通知程序申报项目,以免影响评审遴选和后续流程。】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项目名称和申报经费。
五、其他要求(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由区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须至少有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作为项目参与单位。鼓励和支持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
2.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病原微生物,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的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能立项。
3.申报项目时,区内单位财政资金分配额度不得低于各参加单位的平均额度。
4.鼓励支持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聘用西藏籍科研助理(申请项目财政资金500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原则上至少聘用1名西藏籍科研助理,申请项目财政资金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项目原则上至少聘用2名西藏籍科研助理,申请项目财政资金1000万以上项目原则上至少聘用3名西藏籍科研助理)。
六、校内申报流程
(一)申报征集。请各二级单位收集本单位拟申报项目信息,审核拟申报项目负责人资格,汇总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16时前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单位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同一个二级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只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超额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二)科研院评审。科研院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申报项目汇总表》进行汇总审核,如同一指南方向校内有多个项目申报,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三)正式填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gl.xizangsti.cn)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需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请提前准备)。提交后由科研院统一审核推荐。系统提交校内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12时。
(四)提交项目申报审批单。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审批单》,请单位汇总后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前提交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注:因校内评审、形式审查、推荐函材料制作上传等均需要时间,校内截止时间早于西藏科技厅通知时间。请以校内通知各时间节点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联系人:
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田晟辰,85403107,18201418753
陈曙嵬,85403103,15928471707
(二)指南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项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
科技信息中心
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附件:
1.项目负责人注册参考文件
2.联合申报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供参考)
(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不要求一定使用学校模板,但是模板中有的内容需在协议中体现)
3.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2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5.项目申报审批单
科研院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