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项目过程管理,防范横向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横向科研项目执行期结束、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或不再履行合同事项时,应及时办理横向项目结题(或终止)和经费结转。根据《四川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川大校〔2016〕2号)、《四川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川大校〔2025〕15号)等有关学校文件规定,通知和要求如下:
1.横向科研项目执行期结束、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或不再履行合同事项时,应及时办理项目结题(或终止)及经费结转。
2.对未按期结题(或终止)、未按要求结题(或终止)而产生的相关风险及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办理说明及办理流程
附件2.结题登记表
附件3.结余经费转账及绩效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