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四川大学与乐山市人民政府的校市合作,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四川大学乐山市人民政府校市合作协议》,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和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启动2025年度校市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全部在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https://leshan.kjfw.vip/),一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待初审合格后,再向乐山市科学技术局报送纸质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24日18时,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8时自动关闭。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2、凡申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由乐山市企事业单位与四川大学校内单位联合申报并在乐山实施。联合申报的双方须签订合同协议,一式五份,与申报书统一装订并报送。合同协议经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行政楼341)审核后,加盖“四川大学合同专用章(技术)”;审核时需提供《四川大学联合申报协议签订审批单》(登入下载网址:https://kyy.scu.edu.cn/bszn-sblc.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403)。申报书首页和尾页签字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各方公章,四川大学方盖校内承担项目的学院公章。具体事项请查看通知及附件。
3、已有校地合作项目在研未结题2个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近两年有校地合作项目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超过2个校地合作项目(校地合作项目是指川大-泸州、川大-自贡、川大-遂宁、川大-达州、川大-南充等校地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李文波 郑倩
联系电话:028-85405846,85406421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341办公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