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2027年度“四川海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8/26/775ae3b9e8644f3189ccf1c49a76f73e.shtml)。
现将校内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注:因科技厅严禁转载发布,请登陆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指南),组织和指导老师申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自行组织本单位申报。
一、项目定位
紧扣我省经济、社会、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领域外国人才引进需求,聚焦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传播弘扬巴蜀文化等重点工作,支持我省相关用人单位长聘外国高端人才10人以上,柔性引进外国高端人才100人以上。
二、项目支持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医药健康、医疗康养服务、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金融服务、文体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农业种业等领域引进的外国高端人才。
(二)优先支持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颠覆性技术、新型学科和交叉前沿领域,引进从事关键技术攻关,实现重大原始创新的高水平外国人才。
2.引进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或文化交流能力的外国青年人才。
3.新引进的全职外国高端人才。
三、项目类别和经费支持
(一)基地项目
支持引才引智基地以长短结合方式引进外国高端人才来川开展交流合作。实施周期内,引进人才来川工作时间30天及以上、工作次数不少于5人次(2名及以上人才累计计算),基地通过开展引智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不少于1项。获批项目给予20万元人才经费支持。
(二)柔性项目
支持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外国高端人才来川开展交流合作。实施周期内,引进人才来川工作时间30天及以上(2名及以上人才累计计算)。获批项目给予20万元人才经费支持。
(三)长聘项目
支持用人单位长期(实施周期内来川连续工作90天以上)或全职新聘请1名外国高端人才来川工作。获批项目给予50万元人才经费支持。
三类项目均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实施周期1年(2027年1月—2027年12月),不支持远程合作。
四、申报条件
引进的外国高端人才应为外国国籍(港、澳、台籍参照执行),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2.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3.具有国(境)外同行业企业工作经验,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或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具备解决项目问题的能力;
4.学术造诣深厚,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5.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7.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国(境)外人才。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详见科技厅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应为申报单位中方正式人员,具有领导并组织开展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的能力,对项目组织申报、推动实施、经费使用和成果绩效负直接责任。原则上应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申报书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
3.项目负责人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管理。承担有“四川海聚计划”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尚未完成验收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应围绕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确定项目名称,统一格式为“XXX引智项目”(引智项目必填)。同一单位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人才的,应按1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在1个项目周期内只能为同1位外国专家申请1个项目,同1位外国专家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承担1个外国专家项目。项目引进人才原则上应扫描上传引进人才的护照个人信息页。
3.项目经费应按照《四川高端引智经费管理办法》(川科资〔2021〕55号)高端人才引进项目经费相关规定申请,经费预算应按实际需求填报且满足额度要求。申请工薪的,须上传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意向书,其中应包括约定工薪、起止日期等必有要素。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自筹资金。
4.项目申报应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供满足相关条件的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至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5.《四川海外智力集聚计划实施办法》中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依托单位申报基地项目,申报书中应准确填写备案或获批基地名称和类型(国家基地需扫描上传佐证材料),非引才引智基地不得申报基地项目。“骈骥”项目不再单独申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省级科技计划相关类别项目。
6.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注: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请进行伦理审查备案并在附件处上传备案表,立项后须取得伦理审查批件后方可实施相关研究。
8.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1、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工作单位是四川大学的,请选择单位至二级单位;工作单位是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的,请选择单位至医院。账号审核权限已下放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账号由二级单位管理员或医院单位管理员审核、科技厅实名认证。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在项目申报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四川海聚计划”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上传。
(三)申报书审核及修改
1.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 因系统无短信提醒功能,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 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 ,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七、申报时限
(一)科技厅关网时间是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8时,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18时前在系统完成提交(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依托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形式审查。
(二)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三)校内二级单位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电子版发送至jjkscu339@163.com。
八、注意事项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九、申报咨询
(一)四川大学科研院项目主管(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田晟辰,028-85403107
陈曙嵬,028-85403103
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二)科技厅申报咨询
1.项目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639335、86726726、86720830(外国专家服务处)
2.项目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86671416
3.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481881、85231642
十、特别申明
科技厅(省外专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科技厅(省外专局)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附件清单:
1.2027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并在系统上传;无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填写)
2.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模板)
3.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4.2027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