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四川省智能农机装备重点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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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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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2026年四川省智能农机装备重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7/17/f0383b2ae8e24c9e935c24aaa5e94227.shtml)。

现将校内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注:因科技厅严禁转载发布,请登陆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指南),组织和指导老师申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自行组织本单位申报。

注:暑假期间【7月22日(星期三)至8月26日(星期三)】,科研院值班时间为9:00-11:30,15:00-17:00;印鉴室周二、周四可办理盖校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盖章,以免耽误申报。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详见科技厅申报通知。

★注1:项目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注2:项目须产学研联合申报,且包含至少1家涉农机械制造企业、1家县级及以上农机推广应用机构,鼓励企业牵头申报。

农机企业应是依法注册满3年且近3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及未结清行政处罚(入驻我省农机装备园区的企业,注册年限须满1年且近1年内无上述记录及处罚)。企业应具备与项目任务相匹配的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能力,能匹配自筹资金。2025年底,农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小于项目申请资金。企业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

★注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或四家医院之间联合申报,也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盖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注4:所有项目的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提供自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按通知要求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

★注5:本指南项目申报对单位不限项。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在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注:1、学校老师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须在人事处完成审批备案。

2、若有老师拟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请学院核实情况后,填写《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附件3),并于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2时前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学院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受理。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的创新创业人员名单由各医院自行报送。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7.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纳入年度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注:即2026年度,同一申报人最多可牵头申报1项、参与1项,或仅参与2项(只要科技厅受理了该项目,无论是否立项,均视为申报了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请各位老师注意同年度申报项目总数限制,合理规划;邀请他人参与项目或参与他人项目时,需双方知晓同意,以免影响后续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项目执行期3年(2026年9月1日-2029年8月31日)。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1、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工作单位是四川大学的,请选择单位至二级单位;工作单位是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的,请选择单位至医院。账号审核权限已下放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账号由二级单位管理员或医院单位管理员审核、科技厅实名认证。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注:1、请在申报书审批页“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处”打印或手写: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类型、③项目负责人、④校内二级单位,报送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仅需填写项目名称等关键信息即可打印审批页,请提前打印并交科研秘书。

2、申报书审批页和申报人承诺页请从系统导出打印有“打印稿”水印的版本,审批页申报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非学院章),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报人承诺页申报人本人签字、填写日期,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3、项目绩效目标请结合指南要求,根据实际填写,立项后绩效目标只能调增、不能调减。

(三)申报书审核及修改

1.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 因系统无短信提醒功能,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 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 ,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三、申报时限

(一)科技厅关网时间是2026年8月5日(星期三)18时,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6年8月3日(星期一)12时前在系统完成提交(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依托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形式审查。

(二)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三)校内二级单位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电子版发送至jjkscu339@163.com。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财政经费500万元级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后,应在线填报预算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填报入口:“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管理”--“项目预算填写向导”。

2.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申报咨询

(一)四川大学科研院项目主管(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田晟辰,028-85403107

陈曙嵬,028-85403103

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二)科技厅申报咨询

1.项目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678529,028-86730190(农林与资源环境科技处)

2.项目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

3.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481881、85231642

六、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附件清单:

1.202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供参考)

2.2026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并在系统上传;无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填写)

3.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

4.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模板)

5.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6.202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指南请登录科技厅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四川省智能农机装备重点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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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21

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2026年四川省智能农机装备重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7/17/f0383b2ae8e24c9e935c24aaa5e94227.shtml)。

现将校内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注:因科技厅严禁转载发布,请登陆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指南),组织和指导老师申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自行组织本单位申报。

注:暑假期间【7月22日(星期三)至8月26日(星期三)】,科研院值班时间为9:00-11:30,15:00-17:00;印鉴室周二、周四可办理盖校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盖章,以免耽误申报。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详见科技厅申报通知。

★注1:项目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注2:项目须产学研联合申报,且包含至少1家涉农机械制造企业、1家县级及以上农机推广应用机构,鼓励企业牵头申报。

农机企业应是依法注册满3年且近3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及未结清行政处罚(入驻我省农机装备园区的企业,注册年限须满1年且近1年内无上述记录及处罚)。企业应具备与项目任务相匹配的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能力,能匹配自筹资金。2025年底,农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小于项目申请资金。企业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

★注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或四家医院之间联合申报,也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盖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注4:所有项目的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提供自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按通知要求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

★注5:本指南项目申报对单位不限项。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在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注:1、学校老师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须在人事处完成审批备案。

2、若有老师拟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请学院核实情况后,填写《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附件3),并于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2时前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学院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受理。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的创新创业人员名单由各医院自行报送。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7.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纳入年度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注:即2026年度,同一申报人最多可牵头申报1项、参与1项,或仅参与2项(只要科技厅受理了该项目,无论是否立项,均视为申报了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请各位老师注意同年度申报项目总数限制,合理规划;邀请他人参与项目或参与他人项目时,需双方知晓同意,以免影响后续申报。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项目执行期3年(2026年9月1日-2029年8月31日)。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1、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工作单位是四川大学的,请选择单位至二级单位;工作单位是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的,请选择单位至医院。账号审核权限已下放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账号由二级单位管理员或医院单位管理员审核、科技厅实名认证。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注:1、请在申报书审批页“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处”打印或手写: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类型、③项目负责人、④校内二级单位,报送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仅需填写项目名称等关键信息即可打印审批页,请提前打印并交科研秘书。

2、申报书审批页和申报人承诺页请从系统导出打印有“打印稿”水印的版本,审批页申报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非学院章),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报人承诺页申报人本人签字、填写日期,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3、项目绩效目标请结合指南要求,根据实际填写,立项后绩效目标只能调增、不能调减。

(三)申报书审核及修改

1.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 因系统无短信提醒功能,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 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 ,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三、申报时限

(一)科技厅关网时间是2026年8月5日(星期三)18时,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6年8月3日(星期一)12时前在系统完成提交(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依托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形式审查。

(二)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三)校内二级单位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电子版发送至jjkscu339@163.com。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财政经费500万元级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后,应在线填报预算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填报入口:“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管理”--“项目预算填写向导”。

2.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申报咨询

(一)四川大学科研院项目主管(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田晟辰,028-85403107

陈曙嵬,028-85403103

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

(二)科技厅申报咨询

1.项目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678529,028-86730190(农林与资源环境科技处)

2.项目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

3.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481881、85231642

六、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附件清单:

1.202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供参考)

2.2026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并在系统上传;无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填写)

3.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

4.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模板)

5.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6.2026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指南请登录科技厅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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