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0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科技厅官网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4/29/6804a286cd1a47b6acf601eacac210ff.shtml)。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65名左右全职在川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创业人才,单列一定指标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和在川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科技企业人才,支持入选者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推动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难题,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和应用项目,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支持每位入选者一次性资金20万元。支持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申报要求(详见科技厅官网通知)

❊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4.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5.主持完成(第一负责人且已结题)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2项。

6.获国家(国防)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授权(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动植物新品种权(排名前二)不少于2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高影响力刊物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

7.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科学家)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注:同一年度,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顶尖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不得同时申报。正在承担“顶青”、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顶尖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的,不得申报。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执行期2年,从2026年7月1日起。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相关附件材料应在线上传。

3.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人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6.所有项目均需配备至少一名科研助理。

五、申报名额

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我校可限额推荐12个,校内各二级单位(含医院)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

六、申报推荐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填写涉密内容。

(二)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无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违规违纪等方面问题,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推荐人选。

(三)材料报送。各二级单位请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8:00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办公室),逾期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申报书(系统导出),纸质件一式3份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

3.附件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2),纸质件一式1份

4.关于推荐人选师德师风等的情况说明(附件3),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

(四)校内评审。科研院将视校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正式报送事宜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

(五)正式填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在系统完善《2026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书(含附件),提交后由科研院统一审核推荐。

七、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联系人

田晟辰,028-85403107

陈曙嵬,028-8540310

(二)科技厅联系人

申报政策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28520,86639019,86663608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86671416,86726087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249950,65238378

附件:

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附件材料参考清单

3.关于推荐人选师德师风等的情况说明

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30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科技厅官网链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4/29/6804a286cd1a47b6acf601eacac210ff.shtml)。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65名左右全职在川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创业人才,单列一定指标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和在川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科技企业人才,支持入选者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推动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难题,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和应用项目,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支持每位入选者一次性资金20万元。支持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申报要求(详见科技厅官网通知)

❊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4.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5.主持完成(第一负责人且已结题)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2项。

6.获国家(国防)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授权(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动植物新品种权(排名前二)不少于2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高影响力刊物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

7.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科学家)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注:同一年度,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顶青”、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顶尖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不得同时申报。正在承担“顶青”、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顶尖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的,不得申报。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执行期2年,从2026年7月1日起。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相关附件材料应在线上传。

3.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人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6.所有项目均需配备至少一名科研助理。

五、申报名额

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我校可限额推荐12个,校内各二级单位(含医院)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

六、申报推荐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填写涉密内容。

(二)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无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违规违纪等方面问题,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推荐人选。

(三)材料报送。各二级单位请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8:00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办公室),逾期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申报书(系统导出),纸质件一式3份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

3.附件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2),纸质件一式1份

4.关于推荐人选师德师风等的情况说明(附件3),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

(四)校内评审。科研院将视校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正式报送事宜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

(五)正式填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在系统完善《2026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书(含附件),提交后由科研院统一审核推荐。

七、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联系人

田晟辰,028-85403107

陈曙嵬,028-8540310

(二)科技厅联系人

申报政策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28520,86639019,86663608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86671416,86726087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249950,65238378

附件:

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附件材料参考清单

3.关于推荐人选师德师风等的情况说明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Official Accounts

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0743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328至345

版权所有:© 2024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