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期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附件1),《关于申报2025年第二批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附件 2)。第一批专项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第二批专项包括面上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需符合以下条件和申报指南要求,并在“四川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传。
(一)申报单位
1.凡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均可申报。
2.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3. 涉及自筹经费的,需提交自筹经费说明,模板见附件3。
(二)项目负责人
1.应为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工作年限3年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原则上应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82.150.42.165:16678/xxmpc/#)注册账号,进入平台后点击“注册”,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书填报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书(包括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正式提交前,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推荐单位在线退回后修改内容。
三、资金使用范围
2025年第一批科研专项由省级财政进行资助,不同申报领域的项目资助标准详见申报指南。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终止后续资金拨付。
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项目预算执行。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三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补贴等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四、材料报送与申报时限
(一)申报书纸质件在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待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
(二)校内各单位分别报送汇总表(附件4、附件 5)及办理申报材料盖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17时前,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jkscu339@163.com。(※注:研究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等的,需提交《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至科研院(模板见附件6);联合申报需提供联合申报协议与联合申报备案表(模板见附件7);涉及人体研究等的,需提交伦理审查备案表至科研院,立项后须取得伦理批件后方可实施相关研究。)
(三)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2时—2025年4月2日18时,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注:因审核推荐等需要,学校截止时间提前于中医药管理局通知的截止时间,请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若申报项目为已获资助项目的延续或进一步探究,请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说明。
(二)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发现内容造假,将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三)不受理涉密项目。
(四)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五)2025年第一批科研专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其中重大项目须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科研院
何老师、陈老师028-85403107,jjkscu339@163.com
望江校区行政楼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