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四川省科技厅2026年度第一批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双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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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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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现启动2026年度第一批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双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本批次项目申报类型和资助额度如下:国际联合研发项目按30万元/项支持;国际成果转化项目按30万元/项支持;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拟按2万元人民币/(人×月)给予支持;“一带一路”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班项目拟按10万元/项支持。(指南详见科技厅系统: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和指导老师申报。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第一批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双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12/4/8a2c143d035745f3bf8308b07b797b54.shtml)。

★注1: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联合申报备案表与合同模板见附件1)。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或四家医院之间联合申报,也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盖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注2:牵头单位必须与国际合作单位就合作项目主要内容签署合作文件(合作协议或意向书),项目执行期须在协议有效期以内。项目申报时必须要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盖章签字齐全的与(境)外方的合作协议原件的扫描件,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将无法通过科技厅的形式审查。①协议无固定模板,根据合作实际情况自行草拟,合作文件应规范严谨并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预期目标、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且符合我国及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②合作协议必须是中外文对照版本一份,或中文版本、外文版本协议各一份,中方单位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四川大学公章;国(境)外方单位只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可为电子签名),无需盖章;同时明确签字人员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能作为外方合作者)。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不能作为正式合同或协议。③合作协议的签订,需准备中英文版本协议纸质件,填写并打印《四川大学申报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研项目审批表》(附件2),准备好协议和审批表后,需要走下图所示流程,完成审批后,方能在与国(境)外方的合作协议上盖校章。④协议中必须有协议起止时间,起止时间须覆盖申报项目执行周期。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对于国际联合研发、国际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注:1、学校老师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须在人事处完成审批备案;2、若有老师拟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请学院核实情况后,填写《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附件3;学院盖章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jhkscu@163.com,科研院汇总后统一受理(12月29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不接收个人报送。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的创新创业人员名单由各医院自行受理。

6.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2026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注:同一申报人,仅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1个,同时可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6年度项目1个;或仅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6年度项目不超过2个。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请各位老师注意同年度申报项目总数限制,邀请他人参与项目或参与他人项目时,需双方知晓同意,以免影响申报。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5.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注: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请进行伦理审查备案并在附件处上传备案表,立项后须取得伦理审查批件后方可实施相关研究。

8.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10.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请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网址:https://tysp.cstec.org.cn/login.aspx),并按相关指南要求申报。

11.“一带一路”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班项目应以境内办班为主,采用线下集中培训的形式。每项培训对象不少于20人,时间不少于15天。

12.对除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外的其他三类项目,可在保持指南方向一致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小幅调整。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1、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工作单位是四川大学的,请选择单位至二级单位;工作单位是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的,请选择单位至医院。账号审核权限已下放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账号由二级单位管理员或医院单位管理员审核、科技厅实名认证。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注:1、请在申报书审批页“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处”打印或手写: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类型、③项目负责人、④校内二级单位,报送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仅需填写项目名称等关键信息即可打印审批页,请提前打印并交科研秘书。

2、申报书审批页和申报人承诺页请从系统导出打印有“打印稿”水印的版本,审批页申报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非学院章),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报人承诺页申报人本人签字、填写日期,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3、项目绩效目标请结合指南要求,根据实际填写,立项后绩效目标只能调增、不能调减,过高的绩效目标会导致验收困难,特此提醒。

(四)申报书审核及修改

1.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因系统无短信提醒功能,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依托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形式审查。

(二)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三)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重大项目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0室),电子版发送至jhkscu@163.com。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四川大学项目主管(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张 滟,85468389,jhkscu@163.com,望江校区行政楼330室

(二)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国际联合研发项目、国际成果转化项目、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一带一路”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班项目等4项指南联系电话:028-86668672、86631802;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86671416。

(四)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65238305、85249950、85231642、85481881。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669837。

附件清单:

1.2026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并在系统上传;无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填写)

2.四川大学申报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研项目审批表

3.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

4.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科研院

2025年12月5日

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四川省科技厅2026年度第一批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双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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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2-05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现启动2026年度第一批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双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本批次项目申报类型和资助额度如下:国际联合研发项目按30万元/项支持;国际成果转化项目按30万元/项支持;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拟按2万元人民币/(人×月)给予支持;“一带一路”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班项目拟按10万元/项支持。(指南详见科技厅系统: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和指导老师申报。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第一批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双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12/4/8a2c143d035745f3bf8308b07b797b54.shtml)。

★注1: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联合申报备案表与合同模板见附件1)。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与四川大学联合申报,或四家医院之间联合申报,也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盖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注2:牵头单位必须与国际合作单位就合作项目主要内容签署合作文件(合作协议或意向书),项目执行期须在协议有效期以内。项目申报时必须要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盖章签字齐全的与(境)外方的合作协议原件的扫描件,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将无法通过科技厅的形式审查。①协议无固定模板,根据合作实际情况自行草拟,合作文件应规范严谨并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预期目标、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且符合我国及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②合作协议必须是中外文对照版本一份,或中文版本、外文版本协议各一份,中方单位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四川大学公章;国(境)外方单位只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可为电子签名),无需盖章;同时明确签字人员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能作为外方合作者)。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不能作为正式合同或协议。③合作协议的签订,需准备中英文版本协议纸质件,填写并打印《四川大学申报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研项目审批表》(附件2),准备好协议和审批表后,需要走下图所示流程,完成审批后,方能在与国(境)外方的合作协议上盖校章。④协议中必须有协议起止时间,起止时间须覆盖申报项目执行周期。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对于国际联合研发、国际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注:1、学校老师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须在人事处完成审批备案;2、若有老师拟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请学院核实情况后,填写《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附件3;学院盖章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并发送至邮箱jhkscu@163.com,科研院汇总后统一受理(12月29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不接收个人报送。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的创新创业人员名单由各医院自行受理。

6.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2026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注:同一申报人,仅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1个,同时可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6年度项目1个;或仅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6年度项目不超过2个。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请各位老师注意同年度申报项目总数限制,邀请他人参与项目或参与他人项目时,需双方知晓同意,以免影响申报。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5.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注: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请进行伦理审查备案并在附件处上传备案表,立项后须取得伦理审查批件后方可实施相关研究。

8.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10.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请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网址:https://tysp.cstec.org.cn/login.aspx),并按相关指南要求申报。

11.“一带一路”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班项目应以境内办班为主,采用线下集中培训的形式。每项培训对象不少于20人,时间不少于15天。

12.对除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外的其他三类项目,可在保持指南方向一致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小幅调整。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1、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工作单位是四川大学的,请选择单位至二级单位;工作单位是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的,请选择单位至医院。账号审核权限已下放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账号由二级单位管理员或医院单位管理员审核、科技厅实名认证。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注:1、请在申报书审批页“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处”打印或手写: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类型、③项目负责人、④校内二级单位,报送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仅需填写项目名称等关键信息即可打印审批页,请提前打印并交科研秘书。

2、申报书审批页和申报人承诺页请从系统导出打印有“打印稿”水印的版本,审批页申报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非学院章),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报人承诺页申报人本人签字、填写日期,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3、项目绩效目标请结合指南要求,根据实际填写,立项后绩效目标只能调增、不能调减,过高的绩效目标会导致验收困难,特此提醒。

(四)申报书审核及修改

1.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因系统无短信提醒功能,请项目负责人注意关注系统中申报书状态,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依托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形式审查。

(二)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因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三)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重大项目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0室),电子版发送至jhkscu@163.com。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四川大学项目主管(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张 滟,85468389,jhkscu@163.com,望江校区行政楼330室

(二)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国际联合研发项目、国际成果转化项目、国际杰青交流计划项目、“一带一路”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班项目等4项指南联系电话:028-86668672、86631802;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86671416。

(四)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65238305、85249950、85231642、85481881。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669837。

附件清单:

1.2026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联合申报均需签署并在系统上传;无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填写)

2.四川大学申报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科研项目审批表

3.兼职/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名单

4.关于自筹配套经费的说明

科研院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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