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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 成果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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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新日期:2021-02-09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工作。四川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且符合资助范围的专利可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范围为经实质审查授权的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日为202011日至1231日。资助标准将按不高于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资助。

二、资助申请相关材料

资助申请人(校内第一发明教师)须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 《四川大学专利事务申请表》(附件1);

2. 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3. 《国(境)外专利费用清单》(附件3),须清楚列出各项费用的名称和金额;

4. 授权证明文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文书和相关缴费凭据复印件。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专利申请,另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国(境)外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及国(境)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缴费凭据及中文译本;

5. 授权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不退还,请自行留档),使用A4纸张,无裁剪,顺序排列无需装订。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资助申请相关材料,并于2021226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成果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汇总表及授权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scupatent@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昕然,028-85407193

 

附件:1.《四川大学专利事务申请表》

2.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申请汇总表》

3.《国(境)外专利费用清单》

4.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四川大学科研院

202128

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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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果管理科 新日期:2021-02-09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工作。四川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且符合资助范围的专利可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范围为经实质审查授权的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日为202011日至1231日。资助标准将按不高于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资助。

二、资助申请相关材料

资助申请人(校内第一发明教师)须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 《四川大学专利事务申请表》(附件1);

2. 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3. 《国(境)外专利费用清单》(附件3),须清楚列出各项费用的名称和金额;

4. 授权证明文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文书和相关缴费凭据复印件。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专利申请,另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国(境)外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及国(境)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缴费凭据及中文译本;

5. 授权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不退还,请自行留档),使用A4纸张,无裁剪,顺序排列无需装订。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资助申请相关材料,并于2021226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成果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汇总表及授权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scupatent@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昕然,028-85407193

 

附件:1.《四川大学专利事务申请表》

2.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申请汇总表》

3.《国(境)外专利费用清单》

4.2021年度四川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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