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调整

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警示: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记账凭证。如因科研工作确需调账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02

填写调账审批单

03

校内经费主管部门审核

  • 1.科研项目,至科研院(望江行政楼345)进行审批。

    2.非科研项目,至校内相应经费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04

财务处办理调账

  • 携带完成审批盖章的《科研项目经费记账凭证调整审批流转单》,至财务处(望江行政楼232)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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