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经费办理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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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行政楼345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应及时办理结余经费使用手续。

结余经费办理分集中和非集中结题两种情形,具体流程如下:

02

集中结题

  • 集中自主验收通过的我校牵头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由科研院批量办理结余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关注科研院相关通知即可。

03

非集中结题


  • 1.非科研院集中组织验收的项目,以及我校参研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通过绩效评价后及时在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结余经费办理。

    2.科研院完成审核,在线推送至财务系统。

    3.财务处在线审核通过后,完成结余经费办理流程。

    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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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非科研院集中组织验收的项目,以及我校参研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通过绩效评价后及时在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结余经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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