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项目在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前,绩效津贴累积发放总额不能超过学校核定绩效额度的80%。剩余部分在通过结题验收后申请一次性发放。
具体流程如下:
04
申请人完成学院审批盖章后,携带《绩效考核发放表》至科研院(望江行政楼345)审批盖章。
05
携带《绩效考核发放表》,及财务系统申请的《酬金发放单》至财务处进行办理。
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
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项目在完成并通过结题验收前,绩效津贴累积发放总额不能超过学校核定绩效额度的80%。剩余部分在通过结题验收后申请一次性发放。
具体流程如下:
04
申请人完成学院审批盖章后,携带《绩效考核发放表》至科研院(望江行政楼345)审批盖章。
05
携带《绩效考核发放表》,及财务系统申请的《酬金发放单》至财务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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