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项目实施期间,任务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调整。
如因实际需要,或遇不可抗拒因素对项目实施产生一定影响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合同指标的前提下,自主对项目单位、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验收时间、经费预算等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流程如下:
03
依次完成所在学院、科研院(望江行政楼345)审批。
04
学校审批后报成都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05
科技局同意后,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变更,上传批件后提交,完成变更流程。
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
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项目实施期间,任务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调整。
如因实际需要,或遇不可抗拒因素对项目实施产生一定影响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合同指标的前提下,自主对项目单位、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验收时间、经费预算等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流程如下:
03
依次完成所在学院、科研院(望江行政楼345)审批。
04
学校审批后报成都市科技局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05
科技局同意后,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变更,上传批件后提交,完成变更流程。
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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