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02
承担单位对任务书进行在线审核,如需修改,则退回并反馈审核意见,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03
科技厅将对承担单位提交的《任务书》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关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任务书状态:
(1)审核通过的状态显示为“待推荐单位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科技厅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附退回原因,退回原因可在系统“操作记录”查看;项目负责人修改《任务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承担单位,直至审核通过。
04
1.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操作指南详见当年科研院网站通知。
2.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任务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综合办(望江行政楼345),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纸质版《任务书》与四川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电子版《任务书》一致。
05
1.集中申报期立项项目,由科研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厅。
2.非集中期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报送。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当年科研院网站通知。
3.请项目负责人注意保存科技厅盖章后返回的任务书原件,该原件在项目验收归档时必须提交该原件。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02
承担单位对任务书进行在线审核,如需修改,则退回并反馈审核意见,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03
科技厅将对承担单位提交的《任务书》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关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任务书状态:
(1)审核通过的状态显示为“待推荐单位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科技厅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附退回原因,退回原因可在系统“操作记录”查看;项目负责人修改《任务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承担单位,直至审核通过。
04
1.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操作指南详见当年科研院网站通知。
2.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任务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综合办(望江行政楼345),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纸质版《任务书》与四川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电子版《任务书》一致。
05
1.集中申报期立项项目,由科研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厅。
2.非集中期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报送。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当年科研院网站通知。
3.请项目负责人注意保存科技厅盖章后返回的任务书原件,该原件在项目验收归档时必须提交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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