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签订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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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01

系统填报

  •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2.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在线填写《计划书》。

    3.在线填写完成后按时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02

承担单位审核

  • 科研院在线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

03

基金委审核

  • 基金委将对承担单位提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附退回原因;项目负责人修改《计划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承担单位。

04

报送纸质材料

  • 1.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下载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名。

    2.学院科研秘书收齐本单位计划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综合办(望江行政楼345),办理盖章手续。应保证纸质版《计划书》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一致。

05

纸件报送基金委

  • 1.集中申报期立项项目,由科研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基金委。

    2.非集中期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报送。各学部联系方式可在基金委网站-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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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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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线填写完成后按时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02

承担单位审核

  • 科研院在线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

03

基金委审核

  • 基金委将对承担单位提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附退回原因;项目负责人修改《计划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承担单位。

04

报送纸质材料

  • 1.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下载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名。

    2.学院科研秘书收齐本单位计划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综合办(望江行政楼345),办理盖章手续。应保证纸质版《计划书》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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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件报送基金委

  • 1.集中申报期立项项目,由科研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基金委。

    2.非集中期立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报送。各学部联系方式可在基金委网站-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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