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及《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相关规定,现对3-乙炔基吡唑并嘧啶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的实施许可项目以及抗流感小分子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的实施许可项目现金奖励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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