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各企事业单位,四川大学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四川大学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根据《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启动攀枝花市和四川大学2019年度“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以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联合申报协议、申报书与附件纸质材料至四川大学和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指定报送地点。
三、申报要求
(一)攀枝花市申报单位应为在攀枝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具备科技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具有较好的信誉,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运行管理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且与当地财政建立财务信息关系。
(二)凡申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由以四川大学为主的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与攀枝花市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并在攀枝花市实施。
(三)合作双方单位联合申报。双方各有一个项目负责人。攀枝花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人员、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四川大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并从事相关研究达两年以上。
(四)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书上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协议或者合同一式四份,四川大学方加盖“四川大学合同专用章(技术)”,通过川大科研院下载联合申报合同签订审批单,到行政楼341审核后,盖章),与申报书统一装订并报送。
(五)攀枝花市单位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以相关指南为准,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申报企业R&D经费投入比上年度有较大增长幅度的,给予优先支持。
(六)填报项目申报书时,申报单位须攀枝花方单位在前,四川大学方在后。申报书首页和尾页签字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双方公章(申报书四川大学方加盖学院章)。申报书内不预算管理费(间接经费)和硬件设备购置费。
(七)原则上攀枝花市一般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具有科研实力企事业单位),四川大学每个项目负责人申报不超过1项,目前承担攀枝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而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八)2018年度获得立项支持的攀枝花市单位在本年度原则上不再申报,具有科研实力企事业单位除外,且申报项目不得重复。
(九)项目研究周期2-3年,不超过三年。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
四、支持的项目类别
以四川大学为主的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与攀枝花市单位合作的促进攀枝花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相关的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项目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登录http://kzj.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http://kyy.scu.edu.cn/(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网)下载相关资料,仔细阅读《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度“四川大学攀枝花市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选择相应的申报类别(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类等)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送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用A4纸双面打印)。各两份分别报送至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28-85406811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341办公室
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景平
联系电话:13558982061
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科技大楼
附件清单(下载附后):
1.2019年度“四川大学攀枝花市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四川大学攀枝花市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合作协议
3.四川大学攀枝花市校市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