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科研合作 > 国内产学研合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 “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 “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 新日期:2021-10-19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1年度中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申请通知》,为做好校内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校青年科学技术人员,鼓励在研究团队中吸纳中石油集团公司所属地区企业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

二、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2)申请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的能力;

(4)项目由申请人所在校内单位审核,学校汇总后统一推荐。

三、申请说明

(1)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科技〔2021〕1号)有关规定;

(2)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3)项目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方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提交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书.doc、项目汇总清单.xls、项目汇总清单(加盖院章).pdf。

立项建议书文件名格式为:指南条款-四川大学-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doc(例:1.3-四川大学-地质勘探-王某某-XXX研究);项目汇总清单Excel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xls;

(5)项目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受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kjczx@scu.edu.cn),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欧阳毅磊 010-59983457

(2)科研院联系人

赵 欣 028-85405846

附件: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及附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10月19日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 “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

 发布时间:2021-10-19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 “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 新日期:2021-10-19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1年度中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申请通知》,为做好校内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校青年科学技术人员,鼓励在研究团队中吸纳中石油集团公司所属地区企业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

二、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2)申请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的能力;

(4)项目由申请人所在校内单位审核,学校汇总后统一推荐。

三、申请说明

(1)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科技〔2021〕1号)有关规定;

(2)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3)项目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方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提交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书.doc、项目汇总清单.xls、项目汇总清单(加盖院章).pdf。

立项建议书文件名格式为:指南条款-四川大学-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doc(例:1.3-四川大学-地质勘探-王某某-XXX研究);项目汇总清单Excel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xls;

(5)项目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受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kjczx@scu.edu.cn),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欧阳毅磊 010-59983457

(2)科研院联系人

赵 欣 028-85405846

附件: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及附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10月19日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Official Accounts

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328至345

版权所有:© 2024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