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最新要求及学校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自查问题整改
前期,各二级单位已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对2020年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科研项目开展了自查,并形成了问题清单。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已完成问题判定与分类,各二级单位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将分别发送至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请各二级单位参考《科研经费使用常见问题整改建议》(附件2)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整改,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各二级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填入问题清单(附件1)并报送科研院/社科处。
二、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需组织科研人员对2024年10月31日以来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科研项目,以及前期自查不深入、不彻底的项目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深化自查结果与第一阶段自查整改情况一并汇总上报(合并填入附件1)。
三、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如实填报、主动整改。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视情节从轻或者免于处理,在以后的检查中,未发现新问题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或自查自纠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从重严肃处理。
各二级单位应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望江校区行政楼345办公室,简崇书,028-85468399,邮箱:jcsjane@sc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处:望江校区行政楼209办公室,周娓,028-85405147,邮箱:skc@scu.edu.cn。
财务处:望江校区行政楼234办公室,孙上雯,028-85401205,邮箱:sunshangwen@scu.edu.cn。
附件:
1.二级单位第一阶段自查问题清单
2.科研经费使用常见问题及整改建议
四川大学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