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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川大科研院

 发布时间:2017-12-08

 浏览次数:3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大力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外〔2017〕3号),四川省厅将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80628/30866.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基地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本年度申报的省级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我校可牵头申报的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请各基地申请单位认真对照《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和《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4)。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我校按照《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申报基地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择优向科技厅推荐。

我校推荐基地总数不超过2个。


三、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将《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和《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4)纸质版一份,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科研院330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jhkscu@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科研院联系人: 张滟  85468389  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18年6月29日


科研平台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川大科研院

 发布时间:2017-12-08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大力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外〔2017〕3号),四川省厅将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80628/30866.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基地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本年度申报的省级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我校可牵头申报的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请各基地申请单位认真对照《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和《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4)。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我校按照《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申报基地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择优向科技厅推荐。

我校推荐基地总数不超过2个。


三、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将《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和《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4)纸质版一份,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科研院330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jhkscu@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科研院联系人: 张滟  85468389  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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