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凡是有多个单位参与的项目,无论我校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在提交项目计划书前,应当签署《联合承担任务书》或《合作经费预算表》,具体流程如下:
02
03
1.合作双方拟定《联合承担任务书》或《合作经费预算表》,模板见附件。
2.《联合承担任务书》需合作双方签字盖章;《合作经费预算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牵头单位盖章。
3.我校盖章请至科研院综合办(望江行政楼345)办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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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双方拟定《联合承担任务书》或《合作经费预算表》,模板见附件。
2.《联合承担任务书》需合作双方签字盖章;《合作经费预算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牵头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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