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类
综合办
85407439
望江行政楼345
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应及时办理校内结余经费使用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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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在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结余经费办理。
2.科研院完成审核后,在线推送至财务系统。
3.财务处在线审核通过后,完成结余经费办理流程。
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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