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校内各发明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自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
经学校研究决定,四川大学为专利权人(含共有专利权人),且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8月25日之后的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由学校统一缴纳印花税,发明人请勿自行重复缴费。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