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川大委[2016]66号),学校授权产研院牵头组织‘科技成果所有权权属认定工作小组’(简称‘确权工作小组’)。确权工作小组由科研院、产研院、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学院(所、中心等)等部门及技术专家组成,负责认定所有权权属。
四川大学科技成果所有权权属认定工作小组在2017年第1 次会议中对 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朱向东教授团队的“一种可注射磷酸钙/天然高分子复合微整形材料”成果 进行确权,确权结果为:成果完成人占比 80% ,学校占比 20% 。
现对确权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05 月 05 日至 2017 年 05月 20 日。公众对确权结果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科研院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
成果所含专利、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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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 5月 5日
附件1:
专利、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清单
名称
| 类别
|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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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注射磷酸钙/天然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专利申请权
| 201610841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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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高分子复合微整形材料
| 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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