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学院:
教育部教育监督局现组织推荐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为了做好校内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校内二级学院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附件1)及《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市监质发〔2023〕92号)中的申报方向、申报条件等要求组织院内有申报意向的科研团队填写《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材料》并于2024年1月19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附件3)以及《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报科研院基地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330)。
联系人:张中民028-85401192
电子邮件:scukyyjdk@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
2、《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
3、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
科研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