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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新日期:2015-03-06 点击量:

校内有关单位:

国家发改委开展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的征集工作,通过四川省发改委推荐上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贵单位,请按《通知》和附件要求,准备推荐材料。

征集推荐范围:

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

低碳技术评价的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同时也适当考虑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

以直接节能和提高能效为主要特征的低碳技术不属于此次征集范围。

时间安排:请于3月1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院邮箱:jhkscu@163.com

联系人:罗毅 电话:85401192。

附件:

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详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pdf

科研院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