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kyy@scu.edu.cn     028-85468399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科研成果 - 通知公告>>成果登记>>正文

内容页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煤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新日期:2015-03-03 点击量: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煤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来源: 成果管理科  /  更新日期: 2015-03-03  /  点击量: 1005

校内各单位:

2015年煤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应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反映本 单位的管理创新实践,重点突出基础管理、风险管控、战略转型、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协同创新模式、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信息化全面融入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二、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和各省(区、市)煤炭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范围未能涵盖单位以及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校共同完成的管理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务必认真撰写成果报告,择优推荐,杜绝弄虚作假。

三、全国煤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属行业级管理科学研究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级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负责对推荐上报的管理成果进行审定,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获奖成果将颁发证书,编辑出版《2015年煤炭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组织交流和推广。

四、成果自申报之日前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并体现本单位对该项管理创新已从感性认知提升到理性认识,能够反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2015年煤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并撰写成果主报告和成果内容概要。成果主报告要重点突出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篇幅在1-1.5万字,不能涵盖的内容,可用附件形式补充说明(见附件2)。成果内容概要应精辟地说明主要创新点和示范作用,篇幅在1000字左右。

五、所创造的效益参照煤炭行业管理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执行(见附件3);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过本单位财务部门和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所提高的工作效率和产生的社会效益,可在成果报告实施效果部分概述,也可另附表述材料。申报成果经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术组织等单位鉴定的,报送时须提交《成果鉴定意见》或鉴定证书。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表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下载,也可由本通知附件下载。

七、申报材料截至日期6月28日,申报表、成果主报告的书面材料用word编排,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3份交学校科研院成果科(行政楼339室,联系电话85407195),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fh@scu.edu.cn。

八、中国煤炭行业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铁旭初、张磊、孙忠男

联系电话:(010)64463370、64463894

传    真:(010)64463986、64463614

电子邮箱:xhzhb199366@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煤协会(100713)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3月2日


附件1.2015年煤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2.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doc

附件3.煤炭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