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发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2016年9月1日将正式实施《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其中与我校发明人自行申请专利相关的变化是:
1、提交专利电子申请不再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证明”两份文件。
2、正在使用的专利电子申请CPC客户端,必须升级后方能正常使用。
由此,即日起:自行申请专利使用的电子申请CPC客户端,请务必升级,离线升级包可见附件(只需下载后,点击安装即可),也可到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下载:http://www.cponline.gov.cn/tooldown/index.jhtml。升级中技术问题请咨询:010-62356655。
请自行申请的发明人,及时升级后使用,学校不能处理使用未升级客户端编辑的新申请专利文件。
CPC客户端离线升级包.zip
成果科 郑倩 8540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