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要求,现将我校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校内遴选流程
1. 请各二级单位组织遴选并向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奖候选人不超过1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不超过1名。
2. 请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人选情况简表(详见附件2和3),由学院统一将纸质版简表(由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30日下午17:00前交至科研院成果科(行政楼339室),电子版简表发送至科研院邮箱(lxrkyy@s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将由科研院和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我校推荐名额择优确定,并通知所在单位。
科研院联系人及电话:李昕然,028-85407193
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林 祎,028-85401114
附件:1.管理办法及推荐书模板
2. 青年科学奖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3. 教育教学奖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四川大学科研院、教务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