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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科研院关于征集科技评价与评审信息系统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新日期:2021-05-18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征集科技评价与评审信息系统评审专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21〕8号)要求,为适应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科技评价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满足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等评审评价工作需求,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重新开发了专家库系统并组织开展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评审专家校内征集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要求

各二级单位可遴选推荐校内或其它科研院所的专家入库,名额不限。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德才兼备,信誉良好,作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熟悉相关领域教育教学工作,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3.原则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正高级职称为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4.专家征集面向全部学科门类。

二、校内遴选流程

1.组织填写。请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专家征集汇总表》(附件)。

2.汇总审核。请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并进行审核,确保专家信息真实可靠,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如弄虚作假,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

3.材料提交。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31日(周一)上午11:30前,统一将纸质版《专家征集汇总表》(请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科研院成果科(行政楼339室),电子版《专家征集汇总表》发送至科研院邮箱(lxrkyy@scu.edu.cn)。学校审核后将统一上传至专家库系统。

科研院联系人:李昕然,028-85407193

附件:《专家征集汇总表》

四川大学科研院 社科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