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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科研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理工医)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新日期:2021-05-08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张邦鑫校友慷慨捐赠母校,设立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旨在加强我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促使青年学科带头人能脱颖而出,持续提升我校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竞争力,为四川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人才基础。按照《2021年度“四川大学好未来教育奖”实施方案》《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理工医)推荐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评选工作

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理工医),每年共奖励40名四川大学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设一等奖6名,奖金5万元/人;二等奖15名,奖金3万元/人;三等奖19名,奖金2万元/人。

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理工医)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才兼优、竞争择优的原则,评选程序分为: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初评和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等。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具有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申报当年1月1日前年龄在38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教师。

2.在学校工作期间取得以下科研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2,三等奖排名第1)。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重大校企合作项目。

(3)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创新成果,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的标志性原创成果,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学术影响。

三、申请和初评程序

1.个人申请。请拟申请的教师认真填写《2021年度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推荐书(理工医)》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二级单位初评和公示。请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初评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每个二级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报送及要求

1.《2021年度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推荐书(理工医)》(详见附件1)。

2.候选人主要学术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3.《关于推荐申报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的公示情况》(模板详见附件2)。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审核并如实填写《推荐书》“候选人在校工作期间取得科研成绩汇总表”;“推荐单位意见”须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请于202151417:00前将纸质版《推荐书》、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情况》(各1份)交至科研院成果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电子版《推荐书》通过邮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lxrkyy@scu.edu.cn)。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昕然 028-85407193

附件:1.《2021年度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推荐书(理工医)》

2.《关于推荐申报四川大学好未来优秀学者奖的公示情况》(模板)

四川大学科研院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