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确保科技奖励的公正性,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和参与申报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校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四川大学行政楼339室
邮编:610065
联系电话:028-85407195
电子邮箱:scuaward@126.com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5月21日
附件:我校推荐和参与申报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目(公示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