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川大科技[2018]6号)及评选通知,经过校内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产生10位拟奖励候选人名单,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拟奖励候选人持有异议的,请将异议材料书面报送至科研院。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对未署名或署名不真实的异议材料将视为异议无效。
公示名单如下(注: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推荐单位 |
1 |
范海冬 |
建筑与环境学院 |
2 |
赵伟峰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院 |
3 |
徐家壮 |
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
4 |
赵海波 |
化学学院 |
5 |
汪伟 |
化学工程学院 |
6 |
王亚楠 |
轻纺与食品学院 |
7 |
刘小宇 |
华西药学院 |
8 |
马涛 |
生命科学学院 |
9 |
赵行 |
口腔疾病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
10 |
王魁 |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
联系方式:穆飞,85403107
联系地址:望江行政楼339房间
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