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四川大学科技人才奖励实施细则》,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项目组、人员开展2015年度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5年度四川大学科技奖励需填写《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申请表》,其中:
(一)申报或推荐“基础研究年度卓越奖”、“产学研合作年度杰出贡献奖”、“专利实施转化优秀奖”、“青年科技人才奖”须符合《四川大学科技人才奖励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填写相应推荐书;
(二)申报“科研经费累计贡献奖”需提供“科技经费通知单”复印件;
(三)申报“专利类”奖励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基础研究年度卓越奖”、“产学研合作年度杰出贡献奖”、“专利实施转化优秀奖”实行限额推荐:
(一)各二级单位、国家级科研机构原则上可推荐上述奖项各一项,且第一完成人或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每人可推荐一项本人所从事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优秀成果或项目组。
三、“青年科技人才奖”不实行限额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包括:1.单位科技奖励汇总表(附件6);2.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申请表;3.科技人才奖应提交推荐书纸质版原件(主件、附件装订成册,不需封皮)与电子版各一套,电子版推荐书主件应为Word格式。
(二)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交至科研院成果管理科(行政楼339室,联系人:袁晶,联系电话:85407195),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1-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申请表(2016).doc
附件2-四川大学基础研究年度卓越奖推荐书.doc
附件3-四川大学产学研合作年度杰出贡献奖推荐书.doc
附件4-四川大学专利实施转化优秀奖推荐书.doc
附件5-四川大学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书.doc
附件6-单位科技奖励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