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由李平、吕征夫妇通过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设立的“四川大学—东土学术创新奖”推荐和提名工作已开始。学术创新奖设立“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基础科学与转化医学创新奖”和“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创新成果奖”三个奖励类别,旨在奖励四川大学在工程科学与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科学与转化医学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突出成就的优秀个人或团队,每年评审颁发一次,奖励不超过6个,若当年推荐申报奖项达不到评审标准可以空缺。推荐材料的受理与核实分别由科研院、医管处和社科处负责。具体推荐和提名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和提名要求
1.“四川大学—东土学术创新奖”采取项目组或个人在本单位内自愿申报,所在单位遴选推荐本单位优秀成果、项目组和人选。
2.“四川大学—东土学术创新奖”的推荐成果必须是近五年内取得的研究成果。
3.“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和“基础科学与转化医学创新奖”的候选人选或团队必须是“四川大学科技人才奖”的获奖者。
4.已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项目和内容不参与学术创新奖评审。
二、 奖励名额和金额
1.“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奖励在工程科学技术及其交叉学科领域做出原创性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或应用技术创新成果、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突出成就的优秀个人或团队。每年1-2个名额,设一等奖(可以空缺),奖励70万元(其中35万元奖金、35万元科研经费用于获奖人及其团队的科学研究);设二等奖(可以空缺),奖励50万元(其中25万元奖金、25万元科研经费用于获奖人及其团队的科学研究)。
2.“基础科学与转化医学创新奖”奖励在基础科学、转化医学及相关交叉科学领域的研究和推广上做出重要创新成果、取得重要突破或进展的优秀个人或团队。每年1-2个名额,设一等奖(可以空缺),奖励60万元(其中30万元奖金、30万元科研经费用于获奖人及其团队的科学研究);设二等奖(可以空缺),奖励40万元(其中20万元奖金、20万元科研经费用于获奖人及其团队的科学研究)。
3.“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创新成果奖”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及其交叉学科领域做出原创性理论研究成果或取得对国家政策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性研究成果的优秀个人或团队。每年1-2个名额,平均40万元/个(可以空缺),其中20万元奖金、20万元科研经费用于获奖人及其团队的科学研究。
三、评选办法
详见《“四川大学—东土学术创新奖”评审实施办法》(附件1)。
四、 推荐截止时间及推荐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个。
各单位将《“四川大学—东土学术创新奖”推荐书》(附件2)盖章后交受理部门,其中,“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和“基础科学与转化医学创新奖”推荐材料交科研院,“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创新成果奖”推荐材料交社科处。
联系人:刘福华 联系电话:85407195(科研院)
联系人:王炬 联系电话:85405147 (社科处)
科研院
医管处
社科处
2016.3.31
附件1“四川大学—东土学术创新奖”评审实施办法.docx
附件2-1 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推荐书.docx
附件2-2 基础科学与转化医学创新奖推荐书.docx
附件2-3 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奖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