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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新日期:2017-07-18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领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并实施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我校作为推荐单位可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各1-2名。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奖励人数

全国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二、2017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支持人数和金额

    本次全国支持人数不超过5名,每人提供2万元人民币的资助,择优推荐其中1名参加“世界最具潜力女科学家”项目评选;符合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条件的入选者拟推荐至该项目。

三、申请程序

    请各单位有意向申请的教师或学生于2017年7月22日前将个人情况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henfangyin@scu.edu.cn 。

个人情况应包含以下内容:基本信息、主要学历及工作经历、重要科技奖项及学术任职、获人才培养计划及基金资助项目情况、主要业绩及科研成就、代表性论文及专著等。

中国科协原通知详见:http://www.cast.org.cn/n17040442/n17041423/n17052319/17748026.html

校内联系单位:科研院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殷振芳、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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