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84号)的相关要求,四川大学将开展资助经费使用绩效评价。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价检查范围
2018年度至2022年度获得资助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名单见附件。
二、评价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二是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督察检查采取四川大学单位自评、省专家服务中心复核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检查并抽取部分项目现场评价检查的方式。
(一)自评自查
获得资助的项目或个人对资助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进行自评自查。
项目负责人按表1要求提供绩效评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学院”的格式命名,纸质版材料按上表顺序胶装成册同电子版于5月12日前一同报送至科研院345办公室。
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标准表》(见附件1)。自行对照填写打分(注:其中项目单位对项目工作的满意度初始按10分计),得出自评结论(95分及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60-8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自评自查表》(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按照自评得分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姓名+证明材料名称命名。
3.财务相关材料。
(1)经费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并打印经费决算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需到财务处(234室)进行决算审核并加盖“留底备查”章,再到228-1室加盖财务公章。
(2)专项经费明细账
项目负责人从财务系统导出Excel并打印,到228-1室加盖财务公章。
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填写表中项目相关信息。
表1绩效评价材料明细
序号 |
绩效评价材料清单 |
电子版 |
纸质版 |
1 |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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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自评自查表》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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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费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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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专项经费明细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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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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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绩效评价后续程序
四川大学对资助项目提交的自评自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核。签署初核意见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复核评审。
四、注意事项
科研诚信实行逐级问责,请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的相关管理办法,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四川大学科研诚信案件处理规则(试行)》(川大校〔2020〕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在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填报数据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情形,均要严肃问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昕彤
电话: 028-85407439
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345室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标准表
附件2.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自评自查表
附件3.经费决算表
附件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总表
附件5.胶装封面模板(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