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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东方电气集团-四川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第二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部 新日期:2024-04-24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高校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与企业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东方电气集团产业发展和前沿科技探索需要,东方电气集团-四川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将实施第二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项目组织方式

项目组织按照揭榜挂帅制方式实施,向校内各单位和东方电气集团所属企业发榜公布,征集揭榜方,并对揭榜项目组织评审,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二、揭榜项目申报要求

本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对揭榜方不设门槛限制,鼓励形成联合团队,揭榜方牵头主体应为校内相关单位或团队,并须遵循下列条件。

(一)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揭榜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二)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三、其它说明

揭榜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16:00。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主体内容,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四川大学科研院科转部(望江校区行政楼341);电子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xintong.ma@scu.edu.cn。

本批“揭榜挂帅”项目由东方电气集团-四川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开展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项目管理事项。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对揭榜项目进行择优遴选,评审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东方电气集团科信部联系人

古翔 13508023298

(2)四川大学科研院联系人

马昕彤 028-85461170


附件:1.东方电气集团-四川大学联合创新研究院第二批科技项目榜单

2.项目申报书

四川大学科研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