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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4-07-05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发布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链接)。为做好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西藏科技厅申报指南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完成申报。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详见链接

注意:1.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要求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其中: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须覆盖所有下设课题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1)。

3.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评审中,申报经费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或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详见链接

注意:1.区外单位可牵头申报(以指南要求为准)。区外自治区(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

2.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四医院,在符合指南要求的前提下可独立牵头申报,由四川大学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详见链接

注意:1.同一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指南方向。

2.项目申请人同期主持和申报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同一计划类别项目同期只能主持或申报1项。指南中项目类别为“基地与人才”“重点研发及转化-软科学”的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和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项目申请单位(详见链接

注意:1.除科技重大专项外,每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2.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

四、其他要求(详见链接

注意:1.区外单位牵头申报项目的,需至少联合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

2.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须事先审查报批的科研活动,须先依法依规履行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能立项。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人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tibetsti.cn)--“科技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需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请提前准备。

(二)二级单位报送。请各二级单位收集本单位申报信息,审核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确保符合申报要求。同一个二级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请汇总本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4年7月12日12时前提交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报送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盖章件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9975972@qq.com。

2.申报书。系统填写后导出。纸质件一式8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9975972@qq.com。

(三)科研院审核。科研院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同一指南方向校内有多个项目申报,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四)系统提交。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在系统完善申报书,提交后由科研院统一审核推荐。系统提交校内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2时。

注:因校内评审、系统形式审查、推荐函材料制作上传等均需要时间,校内截止时间早于西藏科技厅通知时间。请以校内通知各时间节点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联系人:田晟辰,85403107

(二)指南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李一民、孙明军、郭晓0891-6836039

项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岩、次旦卓玛0891-6832142

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

黄玉龙、杨明芬0891-6830873

电子邮箱:xxzx@sti.xizang.gov.cn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24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联合申报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供参考)

(如以医院为项目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请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