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启动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科技厅官网链接),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校内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不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于2023年6月9日17时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外国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外国专家聘用合同复印件等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9975972@qq.com。
四川大学作为申报单位可申报不超过2项,科研院将视报送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推荐申报项目,网上正式申报事项另行通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作为申报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不超过2项。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8时。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智能装备、现代农业种业、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技术领域开展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二、项目周期和经费
(一)项目周期。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
(二)申请经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需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联合申报协议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3)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企业配套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非华裔外国专家,需上传外国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
2.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3.受聘于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需上传外国专家聘用合同。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6.非华裔外国专家领衔申报外专项目应配备科研助理,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名本单位中方在职人员作为科研助理,负责协调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以及相关管理。
7.项目负责人在川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省级科技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4.申报书用中英双语填写,项目单位负责中文译文准确性。
5.不受理涉密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时限
校内报送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2.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外国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4.外国专家聘用合同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9975972@qq.com。
校内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联系人:田晟辰028-85403107
(二)申报单位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的,请联系医院科技部。
(三)科技厅联系人:漆乔木,李庆洪 028-86720583
附件:
1.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申报书离线提纲(校内评审用;正式申报以系统为准)
3.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4.外籍科学家账号注册说明
四川大学科研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