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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0-05-06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已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网址: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430/36339.html)。现就我校申报2020年我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指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资金。引导资金围绕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集中支持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体系建设中的科技创新活动,以及成渝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先支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贡献的平台及项目,从项目资金安排的结构和数量上突出重点、聚焦关键,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我校申报范围及重点

1.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重点支持重大前瞻性、创新性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需求,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国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基础研究领域原始创新力量,支持其固定人员中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

采取直接补助支持方式,单项资助额度最高50万元。由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国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荐申报,每个基地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我校推荐限项名额为8项。

2.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科研基础条件、具备四川特色优势,有望建设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或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仪器设备采购的基地建设项目。

采取直接补助支持方式,单项资助额度最高500万元。由校内建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或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每个二级单位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我校推荐限项名额为1项。

三、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

(一)引导资金原则上执行期为一年,当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整、绩效评价与监督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相关规定执行。除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外,其余直接补助类型的项目经费预算不得编制间接费用。

(二)项目管理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规定执行。

(三)需要购买大型仪器设备的直接补助项目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号)要求执行。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二)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有逾期未验收、验收不通过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专项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除2018/2019年纳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前补助续建项目外,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2020年已立项的第一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项目。已获得2019年专项项目中地方科技创新示范类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五、申报流程

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签字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并上报。【申请书中审批情况页盖二级单位公章,待通过学校遴选后会返回学校盖章页供上传】

(三)二级单位汇总。

校内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各相关基地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院办理相关手续,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校内遴选。

科研院组织专家对待推荐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遴选,确定最终推荐申报项目。

(四)单位审核。

科研院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审核推荐,报科技厅、财政厅。

六、申报和材料报送时限

(一)校内二级单位报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11时。

(二)纸质材料报送到望江校区行政楼339科研院基金科,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到29394190@qq.com。

(三)因校内遴选等需要,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推荐,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科技厅联系人。

区域处 张 文 86717490,86712007

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205室。

(二)财政厅联系人。

科教文处 董 霄 6679421

成都市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606室。

(三)申报信息系统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7:00)

张波 85249950 彭杰68187980

(四)科研院联系人

刘力玮85403107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339科研院基金科

附件:

1. 相关基地清单

2. 依托学院(校内二级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