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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项目等多个项目指南申报的通知

来源: 新日期:2024-08-21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期,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多个项目指南申报通知,区外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亦可牵头申报。为做好校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西藏科技厅项目指南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完成申报。

一、项目指南

1.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2.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中国喜马拉雅南麓区域生物多样性”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3.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西藏高原农业核心种源”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4.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初级农产品供给与农机农艺”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5.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绿色工业”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6.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碳汇和碳排放”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7.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西藏冰川水资源变化与冰川保护科学示范”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8.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西藏高原低碳宜居建筑技术体系与应用”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9.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西藏高原环境暴露与人群健康风险监测、管控与应急管理技术研究”重点专项 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0.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高原人群重大心脑疾病筛查和干预新型关键技术与应对策略研究”重点专项 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1.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西藏河湖水-沙-能非均衡调控与水工程安全关键技术及推广示范”重点专项 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12.西藏自治区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雅江流域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5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

注:附件获取。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tibetsti.cn)“科技项目申报”模块内“通知公告”中可获取各通知的附件材料。

二、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 申报时,应以项目形式按指南二级标题或专项下各项目的研究任务申报,须覆盖相应项目指南方向要求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应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

3.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评审中,申报经费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或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

三、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区外单位可牵头申报(以指南要求为准)。区外自治区(省)级及以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

2.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四、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同一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指南方向。

2.项目申请人同期主持和申报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同一计划类别项目同期只能主持或申报1项。指南中项目类别为“基地与人才”“重点研发及转化-战略研究”的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和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项目申请单位(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每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2.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项目名称和申报经费。

五、其他要求(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注意:1.技术创新引导类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

2.区外单位牵头申报项目的,需至少联合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

3.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须事先审查报批的科研活动,须先依法依规履行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能立项。

六、校内申报流程

(一)意向征集。请各二级单位收集本单位申报意向信息,审核拟申报项目负责人资格,汇总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于2024年8月27日16时前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单位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hk99@scu.edu.cn。同一个二级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只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个人报送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二)科研院评审。科研院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申报意向汇总表》进行汇总审核,如同一指南方向校内有多个项目申报,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三)正式填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tibetsti.cn)--“科技项目申报”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需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请提前准备)。注册时工作单位请选择“四川大学”。提交后由科研院统一审核推荐。系统提交校内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2时。

注:因校内评审、形式审查、推荐函材料制作上传等均需要时间,校内截止时间早于西藏科技厅通知时间。请以校内通知各时间节点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联系人:田晟辰,85403107,18201418753

(二)指南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具体联系人详见各项目指南通知

(三)项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岩、次旦卓玛,0891-6832142

(四)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

黄玉龙、杨明芬,0891-6830873

电子邮箱:xxzx@sti.xizang.gov.cn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

2.联合申报备案表和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模板供参考)

(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均需签署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不要求一定使用学校模板,但是模板中有的内容需在协议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