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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泰(国)政府间科技合作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8-09-19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泰(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短期交流项目的通知

》已发布(http://www.most.gov.cn/tztg/201809/t20180914_141777.htm),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中泰短期交流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农业、科技创新政策、能源、公共卫生和信息通讯技术。

(二)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泰国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TICA)分别发布征集通知,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a.“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英文版。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一式两份,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请校内申报负责人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330办公室。

推荐部门:四川省科技厅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科技部邮箱:tianxy@cstec.org.cn,同时抄送科技厅邮箱:hzc_sichuan@mail.scs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短期交流项目”。

(3)未经推荐部门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未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资助方式

对于被列入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四、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一)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科技部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由于还要报送科技厅再提交到科技部,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到科研院330办公室。

(二)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次联委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信息

(一)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田晓翌(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6,68574085

传真:010-68515808

电子邮箱:tianxy@cstec.org.cn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政策咨询)

电话:010-58881345

(二)泰方联系人:

泰国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Thail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 TICA)

Ms.Piyavan Rakpanich

电话:662-203-5000 ext 41011

电邮:piyavanice@gmail.com

(三)科研院联系人:张滟

电话:85468389 13880408704

邮箱:jhkscu@163.com

附件清单(下载附后):

1、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

2、项目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