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程的通知》(川发改高技函【2019】422号)的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请建设组织工作,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jhkscu@163.com),并填写《科研基地申报审批单》,于4月29日前报送科研院。
申报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申报行业领域内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原则上承担
过省级以上研发项目或标准制定。
2.申报单位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待工程化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具备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一定规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3.申报单位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和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
4.申报单位现有研发场所不少于15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所属产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主持或参与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不低于5项,与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单位签订产学研用合作协议不低于2个。
5.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建设。
6.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不接受近三年受到税务、海关等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申报。
联系人:罗毅、瞿建英 电话:85401192
特此通知。
科研院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