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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4-07-15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及资格要求

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通知及指南附件。

提醒:此类项目形式审查非常严格,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要求,组织申请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和所有参加单位进行申报资格确认,确保不因申报资格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

二、申报流程

(一)校内申报备案

请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gl.sc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进入“高校科研办事大厅”,点击“重大项目申报备案”-“点击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4-07的进行备案(详细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学校科研院系统备案流程)。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预申报书,上传预申报书要求的相关附件(签字盖章齐全的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通过系统校验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一般为四川省科技厅)。

(三)组织推荐

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填报“申报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申报书简表”,由科研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厅备案,科技厅方予以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四)后续流程

预申报书经省科技厅推荐后,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正式申报,对于未进入下一轮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申报系统反馈至负责人;不需要首轮评审的项目直接进入下一轮正式申报。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评审、立项程序。

正式申报书提交专业机构后,将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将参加专业机构组织的答辩评审,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评审结果将通过申报系统反馈至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时限

(一)请申报人于2024年8月2日前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备案,以便办理系统授权填报,推荐单位备案和联合申报协议等附件材料的签字盖章手续。

(二)项目预申报书填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30日16:00,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5天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并及时联系科研院联系人,预留足够时间供科研院组织校内形审及项目预申报书修改完善。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填报系统: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二)业务咨询: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

010-88387129,010-88387238

(三)学校科研院项目主管:

张 滟:028-85468389,jhkscu@163.com

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的老师,请通过以下小程序注册账号,并经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能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和申报项目。

科研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