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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和克罗地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十届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4-07-08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十届例会议定书》,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征集通知详见(https://www.most.gov.cn/tztg/202406/t20240628_191273.html)。

一、申报要求

1. 合作项目优先领域为公共卫生、绿色能源、信息通信技术、环境保护和兽医医学等。

2. 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 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 中克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要求

1. 中国科技部和克罗地亚科学教育和青年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克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 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单位管理员账号注册,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生效,单位管理员账号根据各自情况开设子账号供单位内部项目申报人使用(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及时联系科研院授权填报账号。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 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日。提交后请及时联系科研院联系人,并同时提交2份纸质版材料至科研院330室。

2. 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11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段予莹(政策咨询)

电 话:010-58881370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 许大伟(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xudw@cstec.org.cn

2. 克方联系人:

克罗地亚科学教育和青年部欧洲事务协调和国际合作司高级顾问Silvana Siebert女士

电话:+385 1 4594 452

电邮:silvana.siebert@mzo.hr

网站:http://mzom.gov.hr/

3.科研院联系人 张滟

电话:028-85468389

附件: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

科研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