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基〔2023〕75号)已发布(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511/5203.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指南内容查看
本次发布的指南内容,形式审查要求等需要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二、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
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8:00至6月19日16:00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原件自行妥善保存,立项后项目将要报送专业机构。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寒、王祎(形式审查负责人)
电 话:010-58881117、010-58881162
四、校内组织申报要求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课题/项目骨干/其他参加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gl.sc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进入高校科研办事大厅,点击“重大项目申报备案”-“点击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3-10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申报附件(包含:联合申报协议,单位信息等,其中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备案填报,按照填报系统提示在“流程跟踪处”打印“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涉及的所有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申报备案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扫描件”处,再提交,备案完成。
3、请申报人于6月2日(星期五)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备案,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能给予联合申报协议的签字盖章。
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还需要填报“申报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申报书简表”,科研院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科技厅备案后,方能推荐申报。
五、科研院专项项目主管:
瞿老师: 85401192 jhkscu@163.com
没有科技部系统个人账号的老师,请先通过以下小程序注册账号,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和申报项目。
科研院
2023年5月15日